关于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我区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本次缴费区间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范围及缴费时间


(相关资料图)

缴费范围:凡在我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时间:每月1-25日。(每月26日至月底税务系统对账,无法收费)

二、缴费方式

(一)灵活就业在职人员:去税务大厅缴费或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证件号码”—“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调取参保人的待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去缴费”进行缴费。参保人可按月缴费,也可按年或半年(季度)缴费。

(二)退休延续缴费人员:到“芦台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办理缴费核定,核定后在税务大厅或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缴费。

(三)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之间退休人员:此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可按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方式,选择缴费到退休月。

(四)断保需继续缴费人员。每月2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芦台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办理缴费核定,核定后在税务大厅或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缴费。

三、缴费标准:

四、重要提示:

(一)缴费人员缴费时认真核对缴费信息,如有疑问,请到芦台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核实确认后再进行缴纳,以免造成错缴。

(二)参保人员(身份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网上缴费时如提示缴费金额,可直接在网上缴费;如提示“未查询到登记信息”等不能缴费的情形,缴费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芦台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进行咨询。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从欠缴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按规定补足欠缴期间职工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予以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含)的,续保缴费时可自行选择是否补缴中断期间的职工医保费,从续保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及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四)完成缴费后,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后可查询到缴费成功信息。查询到缴费信息后,如有需要可来税务大厅打印缴费证明。

芦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业务咨询电话:022-69389106

芦台经济开发区医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22-69386295

附件:微信缴费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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