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上三两好友,喝点小酒,互诉衷肠是不少人下班后的消遣。酒是否真的能解忧不得而知,但是酒后驾驶,交警一定会找上你!
夜查行动
(资料图)
酒驾非小事,警钟需长鸣,蜀黍总是不断地劝导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偏偏有些人就是不听劝,今天曝光一批酒醉驾人员,请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姓名:杨某平
车牌号:闽AN5A28
酒精值(抽血):192.81mg/100ml
姓名:陈某宝
车牌号:闽A503NF
酒精值(抽血):171.25mg/100ml
姓名:张某
车牌号:闽A7510F
酒精值(抽血):127.17mg/100ml
姓名:刘某钰
车牌号:闽A093UC
酒精值(抽血):115.52mg/100ml
姓名:黄某
车牌号:闽A722ED
酒精值(抽血):109.09mg/100ml
姓名:程某辉
车牌号:闽AM573V
酒精值(抽血):105.39mg/100ml
姓名:张某
车牌号:闽A21U7T
酒精值(抽血):101.94mg/100ml
姓名:蒋某
车牌号:闽A98L9A
酒精值(吹气):79mg/100ml
姓名:吴某贵
车牌号:闽A66P1P
酒精值(吹气):62mg/100ml
姓名:肖某
车牌号:闽AM532D
酒精值(吹气):42mg/100ml
姓名:戴某斌
车牌号:闽AD80927
酒精值(吹气):34mg/100ml
姓名:罗某曲
车牌号:闽AY1A98
酒精值(吹气):31mg/100ml
开车并非儿戏,酒后别当司机,千万别因一时的侥幸做出让自己后悔一生的事,酒醉驾要承担的各项违法成本,也请大家铭记于心。
除了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大家还要积极劝导亲朋好友拒绝酒驾,如有发现酒醉驾的违法行为,可向蜀黍进行举报,举报成功后将获2000元奖金。
一次酒驾,终身后悔,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守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自觉抵制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