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上三两好友,喝点小酒,互诉衷肠是不少人下班后的消遣。酒是否真的能解忧不得而知,但是酒后驾驶,交警一定会找上你!

夜查行动


(资料图)

酒驾非小事,警钟需长鸣,蜀黍总是不断地劝导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偏偏有些人就是不听劝,今天曝光一批酒醉驾人员,请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姓名:杨某平

车牌号:闽AN5A28

酒精值(抽血):192.81mg/100ml

姓名:陈某宝

车牌号:闽A503NF

酒精值(抽血):171.25mg/100ml

姓名:张某

车牌号:闽A7510F

酒精值(抽血):127.17mg/100ml

姓名:刘某钰

车牌号:闽A093UC

酒精值(抽血):115.52mg/100ml

姓名:黄某

车牌号:闽A722ED

酒精值(抽血):109.09mg/100ml

姓名:程某辉

车牌号:闽AM573V

酒精值(抽血):105.39mg/100ml

姓名:张某

车牌号:闽A21U7T

酒精值(抽血):101.94mg/100ml

姓名:蒋某

车牌号:闽A98L9A

酒精值(吹气):79mg/100ml

姓名:吴某贵

车牌号:闽A66P1P

酒精值(吹气):62mg/100ml

姓名:肖某

车牌号:闽AM532D

酒精值(吹气):42mg/100ml

姓名:戴某斌

车牌号:闽AD80927

酒精值(吹气):34mg/100ml

姓名:罗某曲

车牌号:闽AY1A98

酒精值(吹气):31mg/100ml

开车并非儿戏,酒后别当司机,千万别因一时的侥幸做出让自己后悔一生的事,酒醉驾要承担的各项违法成本,也请大家铭记于心。

除了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大家还要积极劝导亲朋好友拒绝酒驾,如有发现酒醉驾的违法行为,可向蜀黍进行举报,举报成功后将获2000元奖金。

一次酒驾,终身后悔,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守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自觉抵制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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