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
一、适用范围
在规定时间内于郑州高新区石佛、沟赵、梧桐、枫杨、双桥办事处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商业办公等)且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
【资料图】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凡在2023年8月3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并缴纳购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特别提醒:购房日期以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契税缴纳日期以完税凭证上所载的入库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购房人可提供资料(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家庭成员身份信息),自行通过郑好办APP或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中的契税申报模块,进行契税申报缴纳。
温馨提醒:
因购房人线上申请契税补贴需在郑好办APP办理,且网上办税系统运行平稳,为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推荐使用郑好办APP网上办税系统进行办理。
郑好办APP增量房契税申报操作手册二维码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增量房契税申报操作手册二维码
因客观原因购房人无法自己通过网上申报办理契税缴纳,本人可携带资料(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家庭成员身份信息),前往置业公司、物业或房屋所在地办事处,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契税网上申报缴纳手续。
(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契税窗口或高新区办税服务厅办理:
因客观原因购房人无法自己通过网上申报办理契税缴纳,本人可携带资料(如下所示)前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契税窗口或高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办理契税申报缴纳手续。
1、现行个人契税政策如下:
基础资料: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全款发票、本人户口本。
个性资料:
纳税人丧偶:户口本(法定监护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 、配偶死亡证明(若户口本显示丧偶可不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如存在特殊情况请提前拨打各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以上所有资料由税务工作人员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若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办税服务厅地址及咨询电话:
郑州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与银兰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电话:0371-66681559
联系电话:0371-67807059
联系方式:0371-86628370
梧桐办事处
联系电话:67759358
沟赵办事处
联系电话:88916063
石佛办事处
联系电话:67980020
四、补贴资金划转方式
(一)线上申报
(二)线下申报补贴申请
需提前预约,具体可咨询房屋属地办事处。
二七区
自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二七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 (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给予 50%比例的购房契税补贴。
管城区
一、青年人才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毕业3年以内来郑新就业的青年人才”可认定为“从毕业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不超过3年的青年人才”,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在享受原有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的基础上,按照10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
二、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货币补贴。
三、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自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管城回族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按照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每套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中原区
自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 (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 ),给予 50%比例的购房契税补贴。
惠济区
自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惠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 (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给予50%比例的购房契税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