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e'] 海航控股董秘回复: 根据《重整计划》,共益债务应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随时清偿_中国融媒产业网


(资料图)

海航控股(600221)08月1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先前董秘透露股价是市场因素决定,但2025年底,股价未满3.18元,公司将对债权人进行差额补偿。这是否证明股价并非由市场因素所致,而是公司将操纵股价来实现

海航控股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重整计划》,共益债务应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随时清偿,鉴于共益债需要全额清偿,而股票抵债价格高于当前股票市场价格,故公司与共益债债权人协商一致,在清偿方案中约定差额补偿条款。此举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妥善解决债务,降低公司负债率,促进公司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存在操纵股价行为。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受公司的经营业绩、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国内外产业政策、资本市场各类产品供求关系变化、投资者心理预期等众多因素影响。公司秉持“安全第一”“服务第一”“利润第一”的发展目标,夯实基础,稳抓安全生产,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完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力争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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