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e'] 指尖动话|全国生态日,破坏环境资源罪知多少_中国融媒产业网

朗朗晴空、徐徐清风

民生之要、百姓之盼


(资料图)

以下这些行为

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会构成犯罪

今天是首个全国生态日

让我们跟随“指尖动话”

深入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共同做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者、捍卫者!

对倾倒有害物质行为说“不”

(向左滑动查看更多)

随意排放废水、肆意丢弃垃圾

昔日流水潺潺,如今浊色汤汤

以环境成本赚取私人利益

终将难逃法网

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工业废物等行为,不但会危及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还会破坏周边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及生物多样性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电鱼,可“刑”不可行

(向左滑动查看更多)

一组电瓶,两根长竹杆,几根电线

电鱼者所过之处,成了生命的禁区

翩翩起舞的鱼儿,在那一刹那间

翻了肚皮,停了呼吸

电捕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种捕捞方式,不仅会造成鱼类资源的衰竭甚至灭绝,也会对水环境造成极大污染,还会危及捕鱼者人身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很有“判”头

(向左滑动查看更多)

猎套、捕鸟网、弹弓、弩……

吓了飞鸟,跑了走兽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猎人”反成“笼中人”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态环境的维持和修复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滥伐林木?勿当现实版“光头强”

(向左滑动查看更多)

锯声轰隆,树木倒塌

当青山绿岭变满目疮痍

生命的绿色也随即凋落

盗伐林木法不容,守护青山万千绿

非法盗伐、滥伐林木不仅会降低土壤蓄水量,造成水土流失,还会降低森林的生态调节功能,降低空气净化能力,甚至会破坏生物多样性引发生态危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众峰争奇秀、万壑竞流清

“绿水青山”是我们生活的底色

让我们携手将环保融入生活

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出镜:张伊 牛崟东

供稿:顺义法院

制图:宋禹

原标题:《指尖动话|全国生态日,破坏环境资源罪知多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