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稳增长、促消费的决策部署,持续释放文旅消费潜力,更好支持行业恢复发展,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引导文化旅游消费
支持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示范城市提升打造,支持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建;鼓励各盟市举办消费季(月)、发放文旅消费券等活动,撬动文旅市场消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4000万元,对重点文化和旅游创意商品店、文化旅游创意商品开发、驻场精品旅游演艺等项目给予支持。
三、组织开展文旅系列主题活动
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2000万元,支持和鼓励举办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节、旅游那达慕等系列活动,吸引区内外游客,复苏全区旅游市场。
四、打造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就业工坊
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1000万元,与文创企业开展“结对子”,加强网上“内蒙古非遗馆”建设,举办全区传统工艺与现代创意展,推动非遗品牌建设,推动非遗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打造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五、拉动旅游市场复苏
实施“引客入蒙”计划,持续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开展主题宣传推广活动。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2000万元,对招徕区外游客在区内过夜的旅行社给予奖励。
六、推动文旅商品传承创新
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4000万元,对重点文化和旅游创意商品店、文化旅游创意商品开发、驻场精品旅游演艺等项目给予支持。
七、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
鼓励全区国有A级旅游景区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或免首道门票,通过门票减免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
八、加强对外宣传推介
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5000万元,在主流媒体刊发广告宣传,举办四季旅游发布等活动。构建自治区、盟市、企业三级宣传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四季好风光亮丽内蒙古”品牌影响力。
九、搭建政校企平台
举办自治区旅游行业校企对接会,实施高校师生进企业、文旅企业进院校“双进工程”,促进旅游人才供需有效对接。
十、深化政银企合作
组织召开文旅产业政银企融资对接会,协调更多银行业机构出台金融支持文化旅游发展优惠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十一、加强“内蒙古礼物”品牌打造和产品营销
鼓励电商平台设立销售专区或开展专门促销,支持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免费开设展销区,联动发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引导实体零售企业应用“社交电商”“直播带货”“小程序”等方式开展营销推广和消费促进活动。
十二、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加强文化和旅游业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推动农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文化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促进康养和体育旅游提档升级,拓宽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新空间。
十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将旅行社设立许可、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审批事项委托盟市实施,推动涉文旅企业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十四、提升旅游市场监管服务
完善文旅行业信用监管,建立高效的消费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旅游诚信赔付金制度,引导文旅企业完善游客服务体系。
十五、不断优化景区服务水平
支持和鼓励景区新建或改建游客中心、停车场、导览标识系统、游步道、旅游厕所、休憩设施等,完善景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美化提升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