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陈绯阳记者严君臣)协议离婚后,男子徐某一直未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年复一年,竟拖了整整五年。孩子年龄渐长,生活教育成本均增加。前妻迫不得已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徐某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面对屡屡失信的徐某,南通崇川法院执行法官出手了。8月11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被拘留后,徐某这才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在拘留所中写下了悔过书,并通知家属履行了4万余元抚养费,承诺今后会如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徐某与前妻陈某育有一子,后两人感情破裂,于2018年9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由女方抚养,徐某自2018年10月起每月贴补孩子抚养费800元整,双方及女方父母共有的房产中属于双方的份额归女方所有。但签订协议后徐某一直未曾给付抚养费。陈某于2022年起诉至通州法院,要求徐某给付截止至2022年9月的抚养费共计36800元,且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和生活、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通州法院结合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徐某的收入情况及负担能力,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原则出发,酌情认定徐某的抚养费自2022年10月1日起,每月增加至1200元,直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时止。然而徐某一直未履行,陈某无奈之下只好向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抚养费给付的背后不仅涉及到财产纠纷,还夹杂着双方的恩怨纠葛,往往是一地鸡毛、剪不断理还乱。执行局李金萍法官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传唤了徐某到法院谈话,告知房产按照离婚协议其份额已赠与给女方,抚养费也应依照协议及判决及时给付,但徐某仍固执己见,不愿给付。

经调查,徐某再婚后与现任妻子共同经营一家水果店、徐某也在兼职跑外卖,每月均有收入入账,便从感情的角度出发,劝导徐某不要因为再婚就疏远孩子,伤害父子之间的感情。期间也多次组织徐某和前妻“背对背”调解,多次释法明理,并让其旁听了法院的拒执庭审,但徐某仍旧油盐不进、分文不给。见软的不行,那就只能来硬的,承办人通过搜查徐某的手机,发现判决生效后有大量流水用于消费、经营及偿还其他债务等,因此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被拘留后,徐某这才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在拘留所中写下了悔过书,并通知家属履行了4万余元抚养费,承诺今后会如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考虑到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且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官对徐某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一场抚养费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任何一方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后果不应该让孩子来买单,希望夫妻双方即使选择离婚,也能在子女教育抚养问题上妥善协商,让子女在有爱的氛围中健康成长。父母若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不仅会影响与子女的感情,还可能会成为被执行人,进入征信黑名单,得不偿失。(通讯员供图)

(校对胡涛)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