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e'] 扎实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等专项活动,推动水、土、气全要素协同治理——黄冈检察能动履职助力守牢“四大安全底线”_中国融媒产业网

黄冈依山带水,风光秀丽。大别山巍峨磅礴、天工巧夺,连绵境内数百里。水资源丰富:境内倒、举、巴、浠、蕲等六水并流,百湖千库星罗棋布,是保护一江清水出湖北的最后岗哨。

黄冈检察以落实长江保护法为契机,扎实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等专项活动,推动水、土、气全要素协同治理,助力守护革命老区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取得实效。


【资料图】

守牢水安全

检察监督让堆在河道的1800多吨黄砂被快速清运

“感谢检察院,把实事办到了群众的心坎上。”6月19日,面对前来开展“回头看”的浠水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村民们在受访时说。

今年5月,浠水县检察院获得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巴河团陂段有大量的黄砂堆积在河道,时值雨季,有可能对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形成危害。

检察官随即赶赴现场走访调查,发现黄砂是一家采砂公司违规堆积的,不仅影响汛期行洪安全,也对两岸农田等构成威胁。

浠水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推动问题整改。

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工作,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相关企业及时出动7台装载机、60余辆拖车作业,将河道堆放的1800余吨黄砂拖走。

6月19日开展“回头看”时,浠水县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等参加,一起实地查看整治情况。

浠水县检察院未就案办案。以该案办理为契机,该院对县域内河流岸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影响行洪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近年来,黄冈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水利设施保护、防洪安全等水安全领域问题,依法惩治破坏水利设施、侵占河道水库、建设妨碍行洪的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助力守护全市安澜。

盛夏时节,鄂豫交界处的红安县七里坪镇草鞋店村,清澈的杨山河水,从村中缓缓流过。

今年6月,有志愿者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向红安县检察院反映,杨山河一段河边,搭建了10间小木屋,对湿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红安县检察院随即走访调查了解到,10间小木屋共90多平方米,系临时搭建,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小木屋不仅影响河堤植被生长和河道行洪,且紧邻公路,影响人车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红安县检察院负责人说。

检察官与相关职能部门代表随后进行诉前磋商,并就违法建筑拆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6月26日至28日,在相关职能部门与村“两委”协作配合下,拆除工作取得了经营户和当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快速完成了拆除作业。

保障水环境安全

系列整改让雨排口的水变清了,臭味也消失了

“经过系列整改,雨排口的水变清了,臭味也消失了。”7月25日,英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回头看”时,村民们说。

今年5月,英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巡河行动时发现,一处雨排口排放污水,污水呈黑褐色且伴有臭味。

污水从何而来?为尽快查清污染源,恢复水环境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官前往相关行政单位了解情况,通过查看档案资料、现场勘察等方式,确定该雨排口排放的污水系生活污水。该处污水管网水流量较大、污水井长期满负荷、污水处理厂设备老化等问题导致了雨污分流不彻底。

“雨污混排不仅影响水环境安全,还为下游居民用水安全埋下隐患,整改刻不容缓。”5月12日,英山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消除安全隐患、恢复生态环境。

行政单位迅速行动,改造升级300余米污水管网、增加污水蓄水池,安排专人日常维护运营,实施错峰运行、雨污分流等。当地还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计划增设5台泵站远程控制系统,实现远程监控和控制泵站的功能,从源头预防污染问题。

黄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聚焦河湖水质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水环境安全领域问题,依法惩治城镇污水直排、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盛夏时节,驱车行进在大别山中,仿佛行进在画里。位于山脚的罗田县凤凰关水库,碧波荡漾,风光无限。

离水库不远一处山坳平地上,立着一堵废弃的砖墙,墙头斜盖着瓦片;墙边杂草丛生,堆放着木柴。

“这就是当时猪圈和鸡舍所在的位置。”罗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现场介绍。

此前,该院在全县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凤凰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养殖户临时搭建圈舍养猪喂鸡。产生的污水排进圈舍与水库中间的鱼塘里,对水源安全形成威胁,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养殖圈舍隐藏在山坳里,很难被发现。在干警们仔细摸排找到之前,已存在了3个月。”罗田县检察院负责人介绍,该院在充分调查并固定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

相关方面第一时间联合开展行动,在当事养殖户的配合下,妥善处理了在养牲畜家禽,停止了养殖行为。在此之后,罗田县检察院组织开展“回头看”,发现养殖户一度又有复养情况。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责令养殖户拆除了临时搭建的圈舍。

如今,当初排放养殖污水的鱼塘,已变得清澈见底,四围绿树倒映水中,成为大山深处一道美丽风景。

确保粮食安全

推出“强化耕地资源司法保护,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活动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敏锐性,用心用情守护好革命老区的山水林田湖草。

今年3月,红安县检察院在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巡河中发现,倒水河发展大道河段有占用河道、耕地违法建设建筑物的情况,且有不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检察院及时固定证据,邀请来自行政执法机关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提供河道、耕地执法领域相关专业知识,协助解决取证难题。经第三方机构鉴定,该处建筑物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259平方米、占用耕地853.3平方米。

5月6日,红安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侵占河道、耕地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对辖区内违法占用河道、耕地等情况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责任,及时整改。

相关方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将占用河道、耕地的违法建筑拆除,并清走垃圾。

如今,该处河道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已无影踪,被占用的耕地也已恢复耕种条件。

黄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聚焦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粮食安全领域问题,依法惩治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生产销售假种子等违法行为。

其中,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黄冈市检察院牵头与公安、自然资源等5部门建立耕地保护协作机制,一年多来,办理了一批涉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在此基础上,今年黄冈检察系统又推出“强化耕地资源司法保护,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活动。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蕲春县检察院针对140多亩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依法开展监督,在履行诉前检察建议程序后,对未及时有效整改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后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支持蕲春县检察院全部诉求。

目前,涉案的140多亩永久基本农田已完成复耕,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维护生态安全

“白莲河水库”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年度典型案例

夏日白莲河,山环水绕,碧波荡漾。

黄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强一行沿河而上,来到白莲河上游大垴寨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点,仔细查看水源地保护现场,河道防洪设施建设及岸线生态修复情况,交流探讨贝类养殖净化水源的成效和前景。

“白莲河灌溉着两岸土地,滋养了沿线人民,我们要整体把握流域片区自然地理特征,明确防洪堤防、水库加固等水安全底线,水质和湖泊等水环境底线,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山林湖草等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安全底线,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确保万顷碧波永续东流。”万强说。

黄冈加大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力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绿色通道”,对跨区划的流域综合治理案件灵活采用领办、交办、督办、指定办理等方式,统筹办案人员和办案资源,形成专业化团队办案模式,构建纵向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机制。在办理白莲河流域综合治理系列案件时,由黄冈市检察院牵头组建专案组,指定罗田县检察院主办,英山、浠水两地检察院协办,对于办案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由黄冈市检察院直接协调解决。

黄冈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白莲河水库流域生态环境受损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2022年度典型案例。

黄冈市检察机关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保护等生态安全领域问题,依法惩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毁坏林地、破坏自然保护区等违法行为,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8月14日,黄梅县检察院对近期受理的8起非法捕捞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集中起诉。法院当庭宣判,依法对8名被告人均作出单处罚金5000元的判决。

此前,孙某、李某等8名被告人分别在该县蔡山镇长江支流段、龙感湖水域等多个水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

经审查,黄梅县检察院认为,8名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8人的刑事责任。

办案检察官认为孙某、李某等8名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的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麻城市检察院则成立了黄冈全市首个水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官办公室,集中办理水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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